乘客开车门致第三人损害与驾驶员构成共同侵权——黄某诉莫某某、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机动车在路边停车下客,乘客开门下车时导致非机动车道中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方碰撞受损,一般由驾驶员和开门乘客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且驾驶员多为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2月23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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