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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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夫妻在一方出轨时会签署“净身出户”协议,这种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578人看过

夫妻之间相互忠诚是《婚姻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夫妻双方通过协议事先订立,或者在一方出


轨后订立的忠诚协议,约定过错方丧失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共有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也就是


“净身出户”。这种约定只要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求,双方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意思表


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也未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等情形,就应当具有法律约


束力。当然这种忠诚协议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一方违反忠


诚协议的约定导致婚姻破裂的,就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但为了公平和保护困难方


权益,也可以适当补偿未得房的生活和居住困难方。





注:本文系转载 来源:北京西城法院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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