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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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448人看过

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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