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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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422人看过


夫妻债务的内部承担原则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⑴共同偿还的原则。


⑵协议偿还的原则。


⑶判决偿还的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外部承担规则


连带清偿,如前所述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对外清偿的义务。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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