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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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应注意的问题之是否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1日|分类:房产纠纷 |796人看过

二手房买卖现在已经成为房产法律实务的新景象。但国家对二手房出售与出售新建商品房一样,法律上有相应的条件要求。这些对出售二手房的要求就是二手房购买人应该注意的事项,否则购房人会陷入麻烦或者造成很大损失。


   是否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目前,随着离婚率上涨的趋势,夫或妻一方一气之下卖掉房屋、转移财产的情况很多,有的购房人仅查看一下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方一致,就轻易作结论,与之签订合同,交出定金,没有思考过该房屋是否与人共有。请记住:现阶段,房屋不共有的情况是很少的。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为保护购房行为,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并要有其它共有人在合同上签字,其他共有人不能到场的,要提供其授权委托书,或者夫妻财产婚内约定的公证证明。购房时多一点心眼,可以减少更大的财产损失。如果钱交了,共有人主张行为无效,请求撤销时,而现金已经恶意挥霍不能返还,你就会知道风险在哪里了。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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