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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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单方面决定生育是否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犯之案例一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878人看过

女性单方面决定生育不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犯——赵某诉许某抚养费纠纷案

裁判要旨: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生育子女不需要男女双方的合意,未经男性一方同意擅自决定生育或者不生育,均不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害。女性单独决定生育子女后,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

案号:(2013)海民初字第23318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4年5月29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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