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本解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解读:本条说明,除了物业服务企业外,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其他管理人同样适用本解释的相关规定。
《物权法》相关条款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第八十一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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