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零距离》栏目曾报道,买房人陈女士通过一家中介机构购买了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的二手房,但该房屋有80万的贷款未还清。于是陈女士和房主李某、中介分别签订了购房协议和三方服务协议,支付了80万首付款,并约定:由陈女士先行垫付80万元剩余贷款帮卖家“赎”出房子。房主将所售房产的权属证书存放于中介处作质押,中介公司保证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但是,合同期过去了,陈女士始终没有接到过户通知。
于是陈女士将李某和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才发现房产已经被贷款公司抢先过户,虽然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5年4个月,但陈女士的80万赎楼款难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房产中介公司在合同中“保证完成房屋过户”的补充条款属于无效承诺,造成损失的主要责任在于:陈女士本人在没有完善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提前支付了房款,所以不支持中介赔偿全部损失。
对此业内人士有建议:
1、在房屋交易中,买房人一定要查清房屋信息。
2、房屋交易定金额度最好控制在10万元以内,买房人最好选择资金监管,避免钱、房两空。
小编提醒大家,若房子已经到了过户的环节,一定不要掉以轻心,千万要注意以下情况,避免房屋无法过户。
1.卖家无法提供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只有房产证能证明房屋归属,如果买没房产证的房子,要承担很大风险,权利也没有保障。
2.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如果房子有多个共有产权人,买房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有共有人不同意的,买卖无效。即使完成了过户,之后产权人追究起来,你也只能退房。过户时,必须要所有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有人来不了,要对方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尽可能降低毁约风险。
3.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买被查封的房子有可能无法交易,或者你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复杂,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买家常常防不胜防,如果涉及诉讼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会很长,房屋被查封期间无法过户。
4.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现在不少卖家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此条,已设立抵押权的财产转让的,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或提前清偿抵押权人。对不动产来说,必须先将抵押权撤销以后方能办理过户。所以,购买此类房子,卖家需要先到银行办解押。如果房子还做了其他担保欠款,卖家必须还清担保的钱,才能办理解押。
5.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
如果房屋有违建,按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不能通过任何合法途径抵押贷款的。
6.正在出租的房屋
法律上“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房屋买卖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房买卖。即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只要租房合同未到期,租客就有权利在里面住,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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