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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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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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裁判规则之二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31日|分类:房产纠纷 |569人看过

物业公司未对小区健身器材进行日常管理维护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汤某1诉连云港光鼎置业有限公司、灌南县开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3期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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