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违法建筑纠纷裁判观点汇总之二十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0日|分类:工程建筑 |633人看过

20、对于违法建筑的收益问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并且根据对于违法建筑的实际投入来进行分配。


收益,是指物的或者权利的果实以及依物的或者权利的使用方法所取得的利益。从该定义可以看出,收益并没有排除非权利之物的问题处理。事实上,收益包括使用利益和孳息,从违法建筑的收益来看,产生孳息的情况很少,主要集中在违法建筑的使用利益上。对于违法建筑的收益问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并且根据对于违法建筑的实际投入来进行分配。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违法建筑的收益归建造人或者管理人;


其次,如果是合作开发违法建筑的,则违法建筑的收益应根据合作方的实际投入比例进行分配;


最后,违法建筑被买卖的,在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之前的收益归“买受人”。


要点索引:见仲伟珩:《从违法建筑的法律定位分析违法建筑纠纷的处理》,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0年第2集(总第42集),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47—48页。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