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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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我的债权找谁要?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1日|分类:公司法 |355人看过

张某:A公司欠我180万,但因未正常年检导致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A公司的原股东赵某、李某有钱,能不能直接找赵某、李某要钱?

答:不能直接向公司股东主张债权。

张:???

答:A公司与A公司的股东是不同的法律主体,各自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

张:A公司的营业执照都被吊销了,那我的债权找谁要?

答:A公司。

张:???

答:营业执照被吊销,并不代表公司法人人格消灭。

张某的疑问也正是目前很多人的误区,实际上被吊销营业执照不等于A公司消灭。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属于行政主管机关对违法企业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为,其取消的是公司的经营资格,而并不代表消灭公司法 律主体资格,更不产生债权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可能存在债务尚未偿付(如张某主张的债权)、债权尚未受领(A公司的应收帐款)、尚未缴清的税款、尚未支付的员工工资等情况,为解决这些后续问题,A公司必须进行清算。清算程序完毕之后,公司 需要办理 注销 手续,公司注销之后,法人人格即终止。

如果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等同法人人格的消灭,交易安全毫无保障可言,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随时面临被侵害的危险。被行政主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可能仍有部分剩余资产,仍可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公司对外经营产生的民事责任仍应当由公司承担。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之间有一道隐形的墙,分别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也就是说公司独立人格是原则,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特殊例外,公司法理论上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适用的条件十分苛刻。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可以继续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因此,张某的债权仍然需要向A公司继续主张。



注:本文系转载 作者 谢艳律师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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