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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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意见汇总之二十四(最高院民一庭)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7日|分类:拆迁安置 |468人看过

本意见汇总摘录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34辑-总第66辑)中署名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有关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意见,以方便广大同仁及房地产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2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是否归受让方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执笔人:王丹)

索引:《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56辑)第124-127页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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