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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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一庭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意见汇总之(六)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6日|分类:拆迁安置 |459人看过

本意见汇总摘录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34辑-总第66辑)中署名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有关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意见,以方便广大同仁及房地产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6、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移转。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当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地农户”。


(执笔人:辛正郁)

索引:《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6辑)第142-145页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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