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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应以实际借出金额认定本金数额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2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1次举报

提示:民间借贷出借人将全部或部分利息预先从本金扣除,俗称“贴水贷款”、“抽头”,这种做法将导致出借人实际出借金额低于借款凭证记载的本金。那么该情形下如何认定借款本金?最高法院对此确立的裁判规则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并以此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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