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法制观念逐渐变强,如果遇到有人借钱不还,首先考虑的就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在日常时间中,由于许多债权人由于对诉状事实不清、诉讼请求不合理等原因,往往会造成各种误会,不仅浪费了时间,还有可能导致出借了的款项无法追回。
因此,如果出现了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也不准备请律师,那其中,如何准备好一份正规的起诉状就变得非常关键。一份清晰简明、诉求合理的起诉状能让法官在第一时间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及当事人的诉求。也能更快的让法官看清本案中的焦点,方便断案。
那这样一份诉状到底怎么写呢?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各位简单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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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的组成
和其他民事案件类似,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状也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当事人信息必须清楚列明原被告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及公民身份号码。司法实践中,法院立案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原告一般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文件。虽然当事人可持法院开具的协助调查函自行或者聘请律师到派出所调取被告户籍证明,但手续繁琐、浪费时间。因此,小编在此建议大家,在签订借款合债权人就应留存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在诉讼请求中,债权人应当分项列明所有请求,而且应当是具体数额(利息可以精确到起诉之日)。一般包括债权本金,约定或法定的利息,以及本案诉讼费用。法院会根据原告诉讼请求来判决,因此在提出诉讼请求的时候就应当包含所有费用,没有写进诉请的法院不会支持。就比如本案诉讼费,一般财产案件的诉讼费会根据诉讼标的来计算的,1万元的案件需要缴纳50元诉讼费,一旦诉讼标的金额很大的话,那诉讼费也将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在事实及理由中,最好按照时间顺序简明扼要的写出事实经过。最好能让法官一眼就看出本案中的关键节点,方便法官厘清思路,迅速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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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就借款利息而言,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2015年9月后起诉立案的民间借贷案件,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或借期内利息的,法院仅支持年利率24%以内的部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许多债权人认为既然都起诉了那就多要点,总之不会吃亏的。其实不然,因为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原告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缴纳诉讼费。债权人诉请的金额与法院实际判决给债权人的金额差距越大,债权人需承担的诉讼费比例就越高。举个例子,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原告请求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共50万,诉讼费为9000元。而实际判下来法院仅支持20万,那么债权人需承担诉讼费的60%,即5400元,可见,债权人的诉请仍需符合实际,不可随意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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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及理由
起诉状最后事实与理由部分要尽量简洁,切忌长篇大论、言语累赘,将事实和理由说清楚讲明白即可,个人感情等义愤之词更是能省则省。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重点在于查清借贷合意和交付事实,债权人需要提交的证据一般包括借款合同或借条、转账凭证等。借款合同应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息约定。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借贷需要借贷合意和交付事实必须同时具备,仅凭一张借条难以认定借贷事实的存在。如果是银行转账可以去银行拉流水,但如果是陷阱交付,债权人最好保留好转账凭证或在交付前款后让债务人出具收条,这也能减少债权人补充举证的不必要麻烦。
律师提示:债权人本应是借贷关系中的主动方,却往往因为证据不足、程序不清、准备不当而陷于被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情况复杂多变,债权人需增加对借贷知识的了解,保留相应证据,方能享有主动权,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