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婚姻、继承、房产律师,周三至周六是我的义务咨询日,可以电话预约后到律所免费咨询
13772516816
咨询时间:07:30-20:00 服务地区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何规避风险?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8次举报

可以做公证

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这种办法可以同时让孩子拥有房产,又不至于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被作为遗产分割。

2

进行房产份额变更

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这种方法主要是应对房产税,即使子女成年后以自己名义所购房产超标,需要征收房产税时,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产部分,计税量将极其有限。

3

从房产证上去名

这个办法比较简单粗暴,但是可以说也是最实用的办法。增减产权共有人,等同于买卖,即把一半的产权份额转让给你,缴纳税费按照这个份额来交就可以。


房产证上减子女名字,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去当地交易中心过户,产证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带好身份证件办理即可。


当然你也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去名,但同样要交手续费、登记费、契税等一系列费用。


西安婚姻家事李 已认证
  • 执业15年
  • 13772516816
  •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1.8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8次 (优于97.8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99次 (优于99.5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9501分 (优于99.6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612篇 (优于99.54%的律师)

版权所有: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462202 昨日访问量:293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