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73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按期交房,并且逾期一年之久,业主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可是开发商拒不配合支付,于是业主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支持了业主的诉讼请求,如愿拿到了赔偿金。
业主A某在2019年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随后办理了备案登记,该合同约定:开发商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业主A某,开发商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A某交付该房屋,交付条件为该房屋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及房屋测绘报告。此外,该合同第十二条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
前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签订后,业主依约付清了全部购房款,但开发商却未能如期交房。对此,开发商于2020年12月向业主书面告知:以2021年3月为起始日来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并承诺会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尽早交房。但之后已过一年之久,开发商仍然未能交房。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赔偿违约金,可是开发商都拒不配合。
对此情况,李律师在合同里找到房屋交房的条件、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有关对业主有利的条款,在法庭上再结合开发商出具的文件、声明,有针对性的提问等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诉讼请求,业主如愿拿到赔偿金。
律师点评:
在现实生活中,买受人与开发商订立合同、支付款项后,而开发商却迟迟不予交房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有些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合同里为业主挖坑,存在很多不公平的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里的部分条款无效。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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