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89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我方委托人签订《商品房源认购书》后却得知购买的房屋早已被抵押,在把所有的退款手续交给开发商的情况下,开发商却反悔未能依约履行承诺,给委托人退还购房款,后在李律师的代理下,依法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2019年5月,委托人与被告开发商经过协商,就委托人认购开发商开发的位于西安市某某商品房屋达成一致,签订了《商品房源认购书》,该认购书约定:所认购的房屋面积为98.93平方米,成交单价41500元/平方米,总价XXX元;认购定金为200000元;在委托人接到开发商书面通知后,双方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商品房源认购书》签订当日,委托人依照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了200000元定金,随后即等待开发商通知安排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至2019年5月底时,委托人通过房管部门查询得知前述认购房屋已被抵押,对此情况,委托人与开发商协商交涉,开发商表示同意解除《商品房源认购书》并返还委托人所交付的200000元款项。2019年6月,委托人按开发商要求办理了退款手续,将《商品房源认购书》、定金收款收据以及付款刷卡存根等原件全部交于了开发商,开发商承诺次日即向委托人付款。但开发商并没有依照约定履行承诺,经多次催告索要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委托人找到了李律师,希望能够为自己代理,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争取能够重新拿到自己所交付的购房款。后李律师仔细分析案件情况,认为开发商的做法已经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平原则,所以决定代理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委托人已经将《商品房源认购书》、定金收款收据以及付款刷卡存根等所有退款手续都交付给开发商的情况下,李律师滴水不漏的寻找可供支持委托人权益的证据,最终从微信聊天记录中找到对方的漏洞,在庭审过程中,李律师依据《证据规定》的规则要求对方提交退款手续和安排证人出庭,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利用法律原理和司法原则等,发表代理意见,全方位多角度积极的为委托人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最终在李律师的尽心竭力争取下,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房屋存在抵押是购买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被告开发商却没有告知购房人,双方已经就退房返还定金达成合意,判决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被告开发商返还了200000元的购房款。后被告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我方的请求是合理的,应当支持,所以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点评:
本案中,委托人在签订《商品房源认购书》,交付房款后才得知购买的商品房已经被抵押的事实,在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一致的情况下,委托人将手中的退款手续交付给开发商,可是等到开发商收到手续之后却反悔退还房款,委托人多次催要未果下,只能起诉到法院寻求解决办法,尽管此案委托人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但是李律师根据多年经验,寻找法律支撑,最终化劣势为优势,打了一个翻身仗,委托人的诉请得到了法官的支持。
在此提醒大家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审查房屋是否有涉及抵押的情况,如果房屋被抵押,切忌谨慎购买,否则可能会导致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失去了房屋,还有可能赔上购房款。本案是在李律师代理之下,找出开发商的漏洞,最终得以退还房款并且获得索赔,但并非所有类似的案件都是如此结果。
9年 (优于51.82%的律师)
68次 (优于97.83%的律师)
299次 (优于99.58%的律师)
109501分 (优于99.66%的律师)
一天内
13612篇 (优于99.54%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