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红律师

  • 执业资质:1330220**********

  • 执业机构: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发布者:张月红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61人看过

基本案情:李某与陈某于2012年5月9日登记结婚,2014年6月2日生育双胞胎儿子。2019年12月疫情发生后双方开始分居,2020年1月左右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自2022年春节开始双胞胎儿子随李某一方共同生活。李某于2022年7月5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价值333.34万元,包括陈某名下的多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支付宝和微信大额支出、保险现金价值等。陈某同意离婚,但主张房产、车辆均系其个人财产,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合计176.21万元。

争议焦点

  1. 双胞胎儿子的抚养权归属,是否应当分别抚养还是共同由一方抚养
  2. 陈某名下某小区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其父亲对其个人的赠与
  3. 陈某名下车牌号为浙·*的车辆、保险现金价值、大额取现、支付宝和微信大额支出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如何分割
  4. 李某名下某小区地下车位及擅自转让某小区房屋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关于子女抚养,综合考虑双胞胎孩子的成长轨迹、成长环境、生活和学习现状,两婚生子由双方各抚养一个为宜,即长子由陈某抚养,次子由李某抚养,抚养费双方互不负担。关于财产分割:某小区房屋全部款项由陈某父亲支付且登记于陈某个人名下,应视为陈某父亲对陈某个人的赠与,系陈某个人财产;车辆、保险现金价值(除给孩子买的保险)、诉讼费、律师费、存款余额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某小区地下车位评估价值16.81万元可作分割。

律师作用张月红律师作为原告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她精准梳理了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大额取现(204.84万元)、银行大额支出(199.18万元)、支付宝大额支出(102.60万元)、微信大额支出(20.92万元)等财务异常,成功推动法院对相关款项进行调查和认定。在子女抚养权争议中,张律师精心组织了双胞胎儿子共同成长、感情深厚、彼此依赖的大量证据材料,包括日常生活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有力证明了两个孩子不宜分开抚养的观点。虽然法院最终判决各抚养一个,但张律师的专业表现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在财产分割方面,张律师敏锐指出陈某名下水木倾城房屋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法院最终认定为陈某个人财产,但她为车辆、保险、诉讼费、律师费等财产的分割争取到了近50%的份额。张月红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素养、缜密的证据组织能力和出色的诉讼策略,在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结果:准予李某与陈某离婚;婚生次子由李某抚养,婚生长子由陈某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陈某名下车牌号为浙·*的车辆归陈某所有,陈某支付李某折价款16.50万元;陈某支付李某保险现金价值2305.98元;陈某支付李某诉讼费、律师费、存款余额等合计21.87万元;李某名下某小区地下车位归李某所有,李某支付陈某折价款8.41万元;上述款项折抵后,陈某尚需支付李某30.20万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