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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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部主任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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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控制孩子,另一方如何得到抚养权

发布者:夏爱军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22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3年,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来撤诉了,过了半年至2014年,男方把孩子从幼儿园转走了,学籍也转走了,带着孩子回自己父母家儿去住了,从此,我这方孩子的母亲就没见到过孩子,也见不到孩子。无奈起诉至法院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按照司法解释,如此一方父或母离婚时“实际控制”着孩子,双方都要求抚养权的,法院是尊重现状的,也就是谁“实际控制”着孩子,就判决孩子归谁抚养!这个案子,夏律师是全力以赴,提交了全方位的各种证据并依法、依理、依情、依礼跟法官沟通,想尽了各种方法,希望法官判决孩子归我方抚养!最终的结果就是将对方“实际控制”的、将近一年未让我方见面的孩子,判决归我方抚养!归我方抚养!!完胜!!!

  京籍律师,擅长复杂、疑难案件,著名律师徐昕教授为顾问的“桦天大案刑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BTV...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9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