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医疗机构内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等行为,将由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拉横幅、张贴标语或者大字报,散发传单、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经劝说无效的,将受到处罚。
医闹不仅无法解决医疗纠纷,反而容易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如2010年,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医闹事件,,汕头市金平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公务罪,对医闹的吴某龙等10人实行刑事拘留。
出现医疗纠纷,应委托专业医疗律师介入,及早制定解决方案。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保障民生典型案例,包括余恩惠、李赞、李芊与重庆西南医院医疗纠纷案,释放出的信号就是医疗纠纷解决渠道要全面纳入司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