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对法律的误解,认为只要拖延甚至拒不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对何种情形下,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法律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该情形,劳动者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此时,除非劳动者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或者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只要继续用工,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视为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条件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终止此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9年 (优于56.92%的律师)
28次 (优于95.55%的律师)
18次 (优于96.18%的律师)
32439分 (优于98.6%的律师)
一天内
53篇 (优于94.16%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