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大麻油电子烟是2016年左右在国际上兴起的新型毒品,起初在国内还是非常罕见,但随着该类电子烟的泛滥,将合成类大麻素列为毒品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21年3月15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施行。2021年7月1日之前,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电子烟的行为,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的适用原则,此前这类物质尚未被列入毒品范畴,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如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则不以构成犯罪行为。而2021年7月1日之后,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电子烟的行为,则应当评价为贩卖毒品的行为。
下面列出两则经典案例,2019年11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韩怀萱在青岛市崂山区劲松七路某停车场向CARLOVANZYL贩卖大麻油2.17克时被抓获。当日,公安机关在其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鲁信含章花园10号楼2单元2203户的住处搜出电子烟54支、注射器9支,内含油状物重约417克。经鉴定,被查获的油状物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怀萱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认罪认罚,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韩怀萱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12月10日晚,被告人段某通过微信与购毒人联系以1690元达成买卖毒品合意后,将2支含有合成大麻的电子烟杆和1瓶电子烟油通过他人送交到吸毒人员处。经鉴定,段某所贩卖的2支电子烟烟杆中均检出ADB-BUTINACA成分。本案由由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在这两期案例中,被告人获利都较少,但并不影响对其以贩卖毒品罪进行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所以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让自己留下抹不掉的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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