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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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条:犯罪未遂

作者:董建春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3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董建春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菏泽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仲裁委仲裁员,长期担任企业、医疗单位法律顾问,有基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菏泽
  • 执业单位: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720********7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