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程xx、谢xx等共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年09月26日 | 发布者:梁俞申 | 点击:64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本院认为,系争房屋属公房,在本次征收时系争房屋内有谢xx、刘xx、程xx三人户籍。程xx自出生起户籍户籍就一直在系争房屋内,随其父母共同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且程xx在本市他处不曾享受过国家福利分房,故应...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认为,系争房屋属公房,在本次征收时系争房屋内有谢xx、刘xx、程xx三人户籍。程xx自出生起户籍户籍就一直在系争房屋内,随其父母共同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且程xx在本市他处不曾享受过国家福利分房,故应当认定程xx是系争房屋的同住人,有权分得征收补偿安置利益。一审法院根据系争房屋的来源、居住使用情况、征收补偿利益的构成等情况,酌情判令程xx可获得征收补偿安置款70万元并无不妥。

综上所述,程xx和谢xx、刘xx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梁俞申律师 入驻8 近期帮助过:17889 积分:16408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梁俞申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梁俞申律师电话(18918566369)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91856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