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郁xx与上海xx洗衣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9年09月26日 | 发布者:梁俞申 | 点击:57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原告:郁xx,女,1987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崇明县。委托诉讼代理人:梁俞申,上海震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xx洗衣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楼**(上海泰...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郁xx,女,1987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崇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俞申,上海震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xx洗衣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楼**(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吴xx。

原告郁xx与被告上海xx洗衣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5日立案。原告郁xx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以双方和解为由申请撤诉,于法无悖,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郁xx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郁xx负担。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梁俞申律师 入驻8 近期帮助过:17889 积分:16408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梁俞申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梁俞申律师电话(18918566369)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91856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