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政律师
刘德政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4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济南专职律师
15154170305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2:30

在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影响公积金缴存的未决劳动争议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具备责令缴存的条件

作者:刘德政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0次举报
2023-01-03


案例内容:2019年8月,高某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称其供职的某公司未如实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某公司依法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投诉后向某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经调查发现,高某和某公司提交的证据所反映的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离职时间、工资收入均不一致,且某公司主张其与高某存在劳动争议且正在劳动监察部门审查并提供了某区人社局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告知书》。2019年12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某公司与高某提供的劳动合同存在争议为由中止案件调查并告知高某。高某不服,起诉请求确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依法履行责令缴存公积金的职责违法。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是关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起止时间点、工资收入等事实根据现有证据能够查明。本案中,因高某与某公司提交的证据所反映的劳动关系起止时间点、收入均存在出入,且相关争议已经进入劳动监察程序,为了保证公积金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应在劳动监察部门对劳动争议作出处理结果后,再行处理。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止案件调查正确,高某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典型意义:在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影响公积金缴存认定的劳动争议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具备责令缴存的前提条件。此时,劳动者应通过相应程序,先行解决劳动争议,确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起止时间点、工资收入等影响公积金缴存的关键事实。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台济南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1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法律顾问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13 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