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一审二审和再审,当事人认为判决或裁定依然错误怎么办?
作者:吴勇
在本律师处理的案件中,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常出现当事人反应,其案件的一审、二审判决都是不公平,不公正,是错误的,按理或按法律规定,二审比一审处理更为谨慎,再审比二审更为谨慎,再审得出的处理结论应当相对公平公正,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再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满,认为依然存在错误,怎么办?
【处理】答案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一二审,或再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案件进行处理,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抗诉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抗诉的决定。此为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体现。
【怎样提出抗诉】当事人申请抗诉后,检察院怎样抗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就是,要提出抗诉,只能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提出。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只能提出检察建议,但必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因为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不具有抗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