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出资在甲的土地上建房,房屋使用权归谁?
作者:吴勇律师
【朋友咨询】如果土地使用权是甲的,然后乙又出资在该土地上修建了一栋住宅,那么修好的住宅使用权是甲还是乙的?
【律师解答】如果甲对土地只有使用权,那么在土地上建的房屋,其当然具有使用权。该使用权具有排他性,也就是他人不得对其合法使用权进行侵犯。
乙为什么能在甲的土地上建房?两种情况,第一,甲乙双方有合同或者事先有约定,约定乙方投资建房后,房屋归谁使用或者怎么使用的问题。第二,就是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乙在甲的土地上建房,这当然属于侵权行为。事实情况,应当是第一种。
如果是第一种,谁对这个房屋有使用权,当然要看他们之间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书面的约定,只是口头约定,现在双方发生争议的,或者一方反悔的,也无法再达成协议的,那么这个时候的房屋就属于地上附着物,要么,甲方付建房的房款给乙方,甲方对这个房屋行使使用权,要么,乙方付钱给甲方,甲方将使用权转移给乙方。如果两者都无法达成协议,那乙方可以将房屋拆除。事情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