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行政诉讼土地纠纷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形。
1.双方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准许。父母离婚时已约定孩子随一方共同生活,后因发生某些事由,如果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协商后请求法院裁判,确认抚养权的变更。
2.法定事由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离婚后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中的一个现实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另一方负责抚养,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离婚后,如果抚养方故意不尽抚养责任或虐待孩子,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父母离婚后,对于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发生争议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院应听取孩子的意见。因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而在父母离婚后已超过十周岁,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也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后的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在法院审理中,法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