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具体的交房日期和办证日期,并分别约定了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的,系开发商作出的合同承诺。因开发商过分迟延交房,导致交付房屋的实际日期不仅超过了合同约定交房日期,甚至超过了其承诺的买受人可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日期的,虽然在合同约定的办证日之后、出卖人实际交房之前,只存在一个期间,但是在该期间内,开发商既存在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也存在逾期办证的违约行为,应依据合同的约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受人请求开发商同时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的,应予支持。
答案是肯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具体的交房日期和办证日期,并分别约定了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的,系开发商作出的合同承诺。因开发商过分迟延交房,导致交付房屋的实际日期不仅超过了合同约定交房日期,甚至超过了其承诺的买受人可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日期的,虽然在合同约定的办证日之后、出卖人实际交房之前,只存在一个期间,但是在该期间内,开发商既存在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也存在逾期办证的违约行为,应依据合同的约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受人请求开发商同时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