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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原来签订的合同还有效么,必须重新签订么?

发布者:宓晓亭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2988人看过

    先前签订的合同时继续有效的。 

  《民法典》第523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特别强调一下,如果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更名,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更名区别于合同变更,公司更名实际上签订主体以及权利义务并没有发生变化,而合同变更则是在不改变主体的前提下,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属于合同内容的变化。比如: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金额或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

  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的变化。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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