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据此,因缺陷产品遭受人身损害时,被侵权人享有选择权,有权向生产者和销售者主张赔偿损失。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对最终过错方进行追偿。
《民法典》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据此,因缺陷产品遭受人身损害时,被侵权人享有选择权,有权向生产者和销售者主张赔偿损失。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对最终过错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