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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际入住和居住,业主能否不缴纳物业费么?

发布者:宓晓亭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1日|分类:消费权益 |2038人看过

  答案是否定的。业主收房后,由于自身原因比如装修、空关等未能实际入住和使用房屋的,仍然需要按约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在实践中就是领取钥匙、房屋交接开始,那么业主就应该交纳物业费,而不是按照自己实际入住时间来计算交纳物业费。如果开发商没有交房、延迟交房的,则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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