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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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会随着收养关系的解除而自行恢复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6日|分类:法律顾问 |42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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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被徐某与其妻子关某收养的孩子。因为他们的亲生女儿佟佟在5岁时走失,所以他们夫妻二人才将我收养。在我满19周岁的时候,养父母找到了佟佟,他们觉得亏欠佟佟,便尽心尽力弥补她。因此我觉得我自己成了一个多余的人,于是与养父母协商解除收养关系。而我亲生父母知道后,想要将我接回到他们身边。请问,我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会自行恢复吗?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该条款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受到侵害。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说,您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您与生父母的关系不会自行恢复。既然您生父母愿意把您接回去一起生活,说明他们是想和您恢复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协商之后恢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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