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我方代理劳动者一方,劳动者有六人,单位因为生产线调整,拖欠工资,调岗降薪等逼迫劳动者离职,劳动者一方在离职之前,到律所咨询,我们告知劳动者如何收集证据,进行录音等,为后期的维权提供证据支持,本案在劳动仲裁阶段以双方不能说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为由支持了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一审中,以单位拖欠工资支持了经济补偿金。
本案在二审阶段促成调解,劳动者按一审8成以上的金额获得 补偿,对我方的代理工作满意
发布者:陈玉金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16日 101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我方代理劳动者一方,劳动者有六人,单位因为生产线调整,拖欠工资,调岗降薪等逼迫劳动者离职,劳动者一方在离职之前,到律所咨询,我们告知劳动者如何收集证据,进行录音等,为后期的维权提供证据支持,本案在劳动仲裁阶段以双方不能说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为由支持了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一审中,以单位拖欠工资支持了经济补偿金。
本案在二审阶段促成调解,劳动者按一审8成以上的金额获得 补偿,对我方的代理工作满意
11年 (优于59.65%的律师)
61次 (优于97.69%的律师)
51次 (优于98.23%的律师)
63469分 (优于99.26%的律师)
一天内
75篇 (优于99.9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