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玉金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08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劳动争议纠纷,我方代理劳动者,仲裁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金的项目,基本都得到了支持。本案比较特殊的地方是,劳动者第一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鉴委建议康复3个月后,再进行评残,劳动者3个月后再次评残,劳鉴委停工留薪期只有2个月,劳动者认为不合理,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的程序不同于复评,再次鉴定为重新向区劳动局提交鉴定申请,并非向市级申请复评。
最终复评后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
本案提现了代理人锲而不舍的精神,对劳动者停工留薪期与实际休息期不符的情况,虽然之前没有办理过停工留薪期的复评程序,在办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阻碍,但是都客服困难,不怕程序的麻烦,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9年 (优于57.97%的律师)
61次 (优于97.56%的律师)
51次 (优于98.13%的律师)
61165分 (优于99.3%的律师)
一天内
90篇 (优于99.96%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