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玉金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20日 15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委托人为供应商,原告,本案金额不大,关键是被告主体的问题,被告在微信中以案外人名义与原告交易,并使用了案外人的公司名称,本案在前期阶段,还起诉了案外人公司,及公司股东(香港人),导致了诉讼送达时间的延长,后期考虑到,原告一直微信与被告个人联系,由被告个人签名对账和付款,未减少诉讼周期,主动撤回了对案外人公司的起诉。
本案再次提示,一定要确定交易对方的信息,公司需要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要核对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为后期发生争议最好准备。
9年 (优于57.97%的律师)
61次 (优于97.56%的律师)
51次 (优于98.13%的律师)
61078分 (优于99.3%的律师)
半天内
90篇 (优于99.96%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