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玉金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9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委托人为采购方,被告提供的口罩有质量问题,就退货退款问题起诉至法院。
本案中被告提出,本案中检测质量不合格不能代表全部口罩产品,且委托人收到被告不合格的口罩后仍然继续付款,视为同意接受问题口罩。
原告提出,口罩产品的一般检测方法是抽检,本案中被告自行检测不合格,且后期已经终止合同,退还剩余定金。至于原告在发现被告口罩可能不合格后,已经调整了后期的采购数量,减少了采购数量,并要求二次检测,事实上二次检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所以口罩应予退回。
最终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本案的风险处是,原告在收到质量不合格的口罩检测报告后,还继续采购一部分,并且部分已经卖出,但法院认为,口罩本质有质量问题,原告对对部分问题口罩继续对外卖出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不能排除原告因为口罩质量问题退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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