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丽华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09日 105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80后青年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却精通电脑,只可惜他把这门技术用到了盗窃上。通过电脑在网上搜索“附近寺庙”伺机寻找盗窃机会,不料盗窃刚刚得手不久,连如何销赃的事情还没有处理完毕,便落入了法网。本案的被告人包某现在已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悔恨不已!2016年9月8日,由本人辩护的这起涉嫌盗窃案件在内蒙古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6年3月3日至4月14日期间,被告人包某、浩某、海某先后窜至11个寺庙,趁寺庙内无人之机,以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寺庙内现金及寺庙用品。其中,被告人包某参与盗窃12次,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24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同伙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人辩护的客观事实是:被告人包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且盗窃的物品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归还失主、单位……本人辩护的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成立,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作出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庭上,被告人包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面对手上戴着的手铐,表现出了深深的悔恨!在我会见他时,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偷东西是不对的,以后出去了一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再也不做偷盗的事了!
年轻人,愿你真诚悔悟,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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