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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

发布者:滕培胜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文书 |10024人看过举报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董**,身份证号码:450205*********

女方:***,身份证号码:4502111*******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1990年**月**日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女方名下位于柳州市**路**号**商厦****号铺面(柳房权证字第12******号)双方同意将其赠与女儿董**,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男女方平均分担。

2、女方与女儿董**共有,位于柳州市**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栋4单元**号(柳房权证字第D******号)房屋,夫妻共有部分双方同意将其赠与女儿,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男女方平均分担。

3、女方名下位于南宁市兴宁区**路**号西南商都地下1层**号商铺(邕房权证字第02***号)归男方所有,由男方负责偿还银行按揭款本息。还贷完成后,女方应无条件协助男方将该商铺过户登记给男方,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由男方承担。

4、以男方名义向柳州市交通银行按揭贷款(104万元)购买,位于柳州市桂中大道**号之一中房·世纪广场**单元**号住房归女方所有,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女方负责偿还余下的银行按揭款及利息。取得房产证后或具备过户登记条件后,男方应无条件协助女方将该房屋过户登记给女方,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税费由女方承担。

第二条、汽车及车位使用权归属

1、登记在女方名下车牌号为桂B****的丰田小轿车归男方所有,办理过户登记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2、柳州市谷埠街国际商城地下**层停车位****号车位归女方所有。

3、位于柳州市桂中大道**号之一中房·世纪广场地**层***号车位归女方所有。

第三条、股权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投资40万元以男方名义持有的股票全部归男方所有。

第四条、商铺承租经营权

双方共同承租位于新时代商业港地下层西区*****号铺面由女方承租经营。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权及财产收益归各自所有。

2、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载明的银行按揭贷款债务外,其他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此后,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

第六条、生活支出

1、在本协议生效后,各自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共同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双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

第七条、受让财产

本协议生效后,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协商签订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男、女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协议提出反悔并保证切实履行;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协助办理房屋(商铺)过户登记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文本条款及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相关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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