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交易顺序列出合同条款,分别描述清晰
最近想总结一下写合同的心得,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欢迎讨论、批评。
不要用“甲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这样的条款把权利义务按合同主体不同而归集在不同的条目里。理由是这样写看起来很不清晰,而且容易遗漏重要内容。比较好的方法是按事写,或者说按流程写。在一桩交易里,各方要做若干件小事,经过若干的个环节才能圆满完成交易,所以要把每个交易环节列为一个条款描述清楚——在某一个环节里各方分别要做什么、什么时间做、做到什么标准,做不到怎么处理——这样一份合同条理会比较清晰,不容易遗漏,读起来也会比较容易。
(下边说的比较啰嗦,可以省略不读,但是如果读一读比较有利于理解我上边说的意思。)
比如买卖合同,有的人喜欢先描述标的物是什么,价格多少。然后就是卖方权利义务,比如保证货物质量合格或符合某标准,何时在何地交货,提供几年的质保期,有权收取货款,如果买方迟延付款则有权拒绝交货之类;买方权利义务,比如有权验收质量,有义务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支付货款。这样看起来会比较乱。
我的经验是,先说标的物是什么,包括名称、规格、材质、功能、数量等若干方面要素;然后是价格,怎么计量,单位是什么,单价多少、总价多少,价格是否可调,如果可调的话怎么调整;什么时间付款,收款账户和收款人,怎么开发票,涉及的税、费如何安排;然后说卖方怎么交货给买方,是否需要包装、运输和装卸,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交给买方,买方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方法验收,验收发现规格型号错误或质量不合格或溢短装的情况如何处理;是否有质保服务,质保期和质保范围,发生质保事项时如何通知、多长时间到场多长时间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如何处理;双方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是什么,哪一种方式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沟通方式,如果联系方式变更了怎么办;如果发生争议怎么解决;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是否需要见证或备案;各方分别持有几份合同文本;合同正文之后是否有附件,附件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比正文还重要,一定要把附件在正文中列出来。
如此。
张铁柱律师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