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开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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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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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立案手续

作者:渠开贺律师时间:2017年05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6次举报

                     立案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法院受理后留存,一份送达给被告,一份给自己。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丢失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用以证明夫妻身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和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居住证明。

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带上第一次的判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判决书最好有一份生效证明,以证明两次离婚起诉之间隔了六个月时间。

四、财产清单视情况提交。

五、其他证据材料没有必要在立案时一并提交。


渠开贺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律师协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曾多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420********8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