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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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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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

作者:李晓航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5日分类:经典法律案例浏览:362次举报

【基本案情】

现代离婚案居高不下,关于离婚纠纷所引起的财产纠纷、精神损害赔偿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等问题也是居高不下,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有一女,因离婚纠纷对房屋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有争执原告杨某与被告何某于2009结婚,2012调解离婚,后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2014年复婚,2017年于离婚纠纷一案,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杨某诉被告何某离婚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婚生女杨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500元。被告何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房屋,且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需每月向被告支付抚养费6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杨某与被告何某离婚。

二、婚生女杨女由被告负责抚育,原告杨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十五日前支付被告何某关于杨女抚养费四千元,至杨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天某房屋归被告何某所有,剩余贷款由被告何某负责偿还,贷款清偿完毕后七日内原告杨某协助被告何某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至被告何某名下。

四、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天某房屋的分割,关于天某房屋,杨某主张天某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系何某婚前赠与,何某主张系为结婚借用杨某名义购房,双方均主张归自己所有。因房屋主要购房款来源于何某,双方并无赠与协议,因而房屋归何某所有,关于孩子抚养权,孩子从小与被告生活,日常主要由女方负责照顾照料,可以确定杨女由何某抚养,原告需付抚养费。


李晓航律师,2013年考取司法资格,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证。现执业于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从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 执业单位: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30120********15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