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礼美律师
引言:
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开始施行。近期,关于《民法典》及《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的各种声音和疑问铺天盖地,沸沸扬扬。有的人甚至认为,是不是“冷静期”一方真的冷静下来了,另一方还是想离婚,这婚就离不了了。当然不是!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下文规定了五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律师解读:
其实从以上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冷静期”只是协议离婚中的一个增设环节。此前我们也谈过有关离婚的方式,《民法典》并没有做根本上的改变和调整,离婚仍然是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为了避免有些夫妻在意气之下,很快办理了协议离婚,增设“冷静期”无疑是积极地,应当肯定的。《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中还规定,“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当同时去申请发放离婚证。这相当于是为协议离婚提高了一个门槛。但如果“冷静期”后,一方真的冷静了,不想离婚了,不去申请发放离婚证,而另一方还是想离婚,怎么办?是不是就离不了?当然不是!还有第二种方式,即诉讼离婚。当然,诉讼离婚也不一定马上就能离,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被判决不准离,但若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且又分居一年以上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总结:
简单地说,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一方坚持要离婚,就没有离不了的婚,只是时间长短和程序问题。(请朋友们不要误会哈,我们并不是鼓励离婚,只是分析离婚的方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