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某建筑公司(总包方)承包了某地产公司(发包方)在华南区域多个项目的施工任务,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结算确认总工程款为4.6亿元并约定了付款时间。但某地产公司长期逾期付款,累计欠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达约9500万元,导致建筑公司资金链紧张,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款项,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难。该建筑公司委托我作为主办律师全权处理本案诉讼及执行。
办案方法
本人作为主办律师,组织梳理案涉多个项目的合同签订、履行、结算、欠款情况;深入调查某地产公司基本情况及其名下财产状况,通过多种渠道发现该公司尚有大量未办理产权证的可售房产(估值约1.8亿元);起诉时一并起诉某地产公司的全资股东,主张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法院查封数百处可售房产;积极与经办法官沟通,确保案件高效推进;一审、二审胜诉后,在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积极争取谈判和解。
案件结果
一审、二审全面胜诉,法院判决某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约9500万元,并支持建筑公司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认定某地产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混同,判决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多轮谈判达成和解,当事人全额收回约9500万元款项。整个案件从一审立案到全部款项执行完毕,历时约十八个月。
熊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