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某施工企业(我方当事人)完成某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后,发包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期拖欠巨额工程款,欠付金额1270万元,并以质量、工期为由拒绝结算支付,拖欠时间达22个月,导致施工企业资金链紧张,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款项。
办案方法:协助整理施工资料、签证单、结算报告、竣工验收记录;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造价与质量鉴定,证明工程质量合格;通过诉讼保全查封发包方名下未售房产及银行账户;依法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确保在开发商破产或资不抵债时优先受偿;同时起诉发包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结果:成功追回全部工程款1270万元及逾期利息86万元,共计1356万元;法院支持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主张,我方当事人就查封房产享有优先受偿地位;施工方农民工工资与材料供应商款项得以全额清偿,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熊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