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俞丽羽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07日 1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赣1130民初1027号
案情简介:被告一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1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上有被告一的签字和公司印章。被告一意外死亡,原告起诉被告一公司和被告二要求还款。被告一和被告二是夫妻关系。我方代理被告二。
法院判决:1、被告一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借条上没有被告二的签字,一般不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被告二因此不承担还款责任。
律师建议:对于配偶的债务,出借人没有要求签字时,建议别签字,发生纠纷时可以避免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