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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任性拆除员工电脑,被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

发布者:邢鹏|时间:2023年08月23日|79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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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胡某为表达对艾某的不满,当着公司员工的面将艾某送签的文件撕烂后扔在地上,双方发生争执,胡某突然动手将艾某正在使用的办公电脑强制关机,把主机和显示器拆掉后亲自搬入自己办公室,亲自动手整理艾某工位上的资料,且坐在艾某工位上拒绝艾某使用,明确表示“就这样子”,之后将办公室门关闭拒绝沟通。艾某当即到公司财务部作交接,所有的工作资料都在电脑中无法办理交接,这个过程中公司没有人出面挽留。当天下午,艾某离开公司,之后再未上班。三天后,艾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判决结果】

仲裁委支持了拖欠的工资部分,但没有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艾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从胡某的行为来看,其将艾某电脑搬离并占据艾某工位,致使艾某无法工作,胡某作为芬爵珠宝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上述行为应视为公司不为艾某提供劳动条件。从发生时空来 看,胡某与艾某发生争执后,在上班时间,在公司工作场所, 胡某将艾某电脑搬离至其办公室内并占据艾某工位,后说 “就这样子”进入其办公室内并关门,即是作出解除与艾某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公司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符合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情形,故该解除系违法解除,判决公司向艾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8000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经过】

本案历时一年多,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等阶段,我作为艾某的代理人全程参与了案件的办理。

劳动仲裁阶段,仲裁员主持过一次调解,公司态度十分强硬,拒不认可有违法解除的行为,坚持认为艾某赌气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双方争议太大调解无果。仲裁委也不认为胡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支持艾某该部分的仲裁请求。

这个结果艾某很不满意,于是向法院起诉。一审中,我们向法院提交了新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向法庭陈述了艾某与胡某发生冲突的前因后果。我认为,艾某作为公司的人事行政经理,属于公司中层干部,直接对胡某负责并汇报工作。因工作原因发生争执后,胡某当着公司全体员工的对着艾某发脾气,撕毁艾某制作的文件,并在艾某工作时强行关掉其电脑并拆除搬走,占据艾某工位,关上门拒绝与艾某沟通,其行为已经表明要与艾某解除劳动关系。艾某去办理财务交接,胡某作为公司董事长不可能不知道,但仍未出面挽留或者安排他人挽留,这也体现了公司要辞退艾某的意图。

最终,一二审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二审判决作出后,公司的代理律师主动联系我,将判决应付的总金额一次性支付给艾某。

【律师感悟】

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的形式有多种,但老板亲自动手拆除员工电脑确实少见。

坦率的说,刚接触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感觉胡某及公司的行为应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没有十足的把握,通过检索也没找到类似的案例作支撑。但是,根据艾某的讲述,胡某为人刻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常对员工施加言语暴力,且法律意识单薄,艾某入职两年来做了大量分内分外的工作都没有怨言,但因艾某对胡某随意扣发员工工资、随意修改规章制度、以个人账户为员工发工资等违法违规的做法提出合理建议,被胡某所不容,当天的争执不过是个导火索,综合分析来看,胡某当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我在庭审中对胡某及公司的行为进行了分析,依据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提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艾某支付赔偿金的意见,最终被两级法院所采纳。

通过这个案例也提醒各位劳动者,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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