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燕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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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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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篇3:丈夫婚前债务,婚后可向女方主张吗?

发布者:曹燕龙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379人看过


问:男方婚前做生意借钱30万元,女方不知情,且生意在结婚后不久因不好做停了,那这个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答:您好。您老公婚前欠的债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您老公借的钱用于共同生活,才有可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因此,您要是没有用这笔钱的话,是不需要偿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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